鞏義市仁源水處理材料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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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處理濾料生產廠家沸石濾料排污許可常見問題七十五問匯編!
水處理濾料廠家沸石濾料排污許可常見問題七十五問匯編!
金屬鑄造工業
排污申請許可與核發十五問
金屬鑄造工業歷史悠久,屬于工業之基,主要包括黑色金屬鑄造和有色金屬鑄造,其中黑色金屬鑄造主要分布在河北、山東、山西等地,有色金屬鑄造主要分布在長三角、重慶、珠三角等地區。金屬鑄造工業污染物主要來自于廢氣排放,廢氣排放中尤以顆粒物為主。本技術規范按照生產工序對金屬鑄造排排污單位產排污特點、污染因子進行全面梳理,針對重點管理和簡化管理,分別規定廢氣污染物排放濃度和排放量的許可限值要求,明確廢水、廢氣、固體廢物污染防治等運行管理要求,并對排污單位自行監測、環境管理臺賬和排污許可證執行報告等環境管理要求進行規范。同時,本技術規范還與即將頒布的《鑄造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進行了充分銜接。本技術規范的發布實施,將對提升金屬鑄造行業的大氣污染防治水平、提升行業環保管理水平的整體提升、規范排污許可證核發與監管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為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 金屬鑄造工業》(HJ1115-2020),相關技術專家對該標準進行了詳細解讀。
問
本標準的適用范圍?
答:
本標準適用于指導和規范金屬鑄造工業排污單位(黑色金屬鑄造企業和有色金屬鑄造企業)在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填報相關申請信息,也適用于指導排污許可證核發部門審核確定金屬鑄造工業排污單位排污許可證許可要求。
問
采用短流程生產鑄件的鑄造企業適用哪個技術規范?
答:
短流程鑄造企業燒結、球團工序廢氣排放口執行《鋼鐵燒結、球團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8662),高爐工序廢氣排放口執行《煉鐵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8663),故其燒結、球團和高爐工序排放口適用《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鋼鐵工業》(HJ 846),其他排放口執行本標準。
問
排污單位如何選擇行業分類?
答:
金屬鑄造工業排污單位指的是生產各種金屬鑄件的制造業。對應《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 4754-2017)中歸屬C 33金屬制品業,分為C 3391黑色金屬鑄造和C 3392有色金屬鑄造。
問
哪些鑄造企業實行重點管理,哪些實行簡化管理?
答:
根據《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9年版)》(生態環境部令第11號)相關規定,使用沖天爐熔煉(化)和生產鉛基及鉛青銅鑄件的鑄造企業實行重點管理,其他鑄造企業實行簡化管理。
問
排污單位主要排放口和一般排放口如何界定?實施的排污許可管理要求主要差別是什么?
答:
按照排污許可管理要求,排污單位有組織廢氣和廢水排放口分為主要排放口和一般排放口,對于主要排放口設置許可排放濃度限值和排放量“雙管控”要求,對于一般排放口僅設置許可排放濃度限值要求。
對于金屬鑄造工業排污單位,其主要排放口為沖天爐排放口和鉛基及鉛青銅合金鑄造熔煉(化)工序排放口,其余有組織廢氣和全部廢水排放口均為一般排放口。即,只有沖天爐排放口和鉛基及鉛青銅合金鑄造熔煉(化)工序排放口的主要廢氣要設置許可排放濃度和許可排放量要求,其他廢氣和廢水排放口原則上僅設置許可排放濃度要求,不設置許可排放量。
問
主要排放口的哪些污染物許可排放量?
答:
沖天爐排放口許可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鉛基及鉛青銅合金鑄造熔煉(化)工序排放口僅許可顆粒物排放量。
問
各工序廢氣、廢水排放管控的污染因子有哪些,排放濃度執行什么標準?
答:
本標準表4中“許可排放濃度污染物”所列對應工序的污染因子為重點管理排污單位各工序廢氣排放管控的污染因子;表12中“許可排放濃度污染物”所列對應工序的污染因子為簡化管理排污單位各工序廢氣排放管控的污染因子;表3和表11中“主要污染物項目”所列污染因子為廢水排放管控的污染因子。
目前,金屬鑄造工業排污單位廢氣排放執行《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9078)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 16297),《鑄造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發布實施后,從其規定;廢水排放執行《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 8978)。
問
排污單位哪些設施需要進行編號?
答:
排污單位的生產設施、環保設施和排放口均需進行編號,生產設施和環保設施可填報排污單位現有內部編號,若排污單位無內部編號,則根據HJ 608 進行編號并填報。排放口編號應填報地方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現有編號,若無現有編號,可填報企業內部編號或者根據HJ 608進行編號填報。
問
排污單位生產能力如何界定,如何計量?
答:
排污單位的生產能力為主要產品設計產能,不包括國家或地方人民政府予以淘汰或取締的產能。沒有設計產能數據的,以近三年實際產量均值計算;投運滿一年但未滿三年的,按自然年實際產量的最大值填報;投運不滿一年的,根據實際產能折算產能。
產能計量單位為t/a。對于設計產能為其他計量單位的應根據主要產品情況進行換算。
問
排污單位填報提交的圖件有哪些要求?
答:
排污單位提交的圖件應包括生產工藝流程圖(包括全廠及生產單元)、廠區總平面布置圖、雨水和污水管網平面布置圖。其中,生產工藝流程圖應至少包括主要生產設施(設備)、主要生產工藝流程和產排污環節等內容。廠區總平面布置圖應至少包括主體設施、公輔設施、廢氣處理設施、廢水處理設施等,并標注廢氣主要排放口、一般排放口和無組織排放的生產單元。雨水和污水管網平面布置圖應包括廠區雨水和污水集輸管線走向、排放口位置及排放去向等內容。
問
未采用本標準推薦的污染防治可行技術,是否影響發證?
答:
對于排污單位采用本標準所推薦的污染防治可行技術的,或者新建、改建、擴建建設項目排污單位采用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意見要求的污染治理技術的,有核發3權的地方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可以認為排污單位采用的污染防治設施或者措施有能力達到許可排放濃度要求。本標準附錄A給出了廢氣、廢水污染防治可行技術參考表。對于未采用的,排污單位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如已有污染物排放監測數據;對于國內外首次采用的污染防治技術,還應當提供中試數據等說明材料),能夠證明可達到與污染防治可行技術相當的處理能力的,不影響發證。
問
廢氣自行監測要求中,監測因子和監測頻次如何確定?
答:
本標準參照《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9078)、《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 16297)和正在編制中的《鑄造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分別列出了實行重點管理和簡化管理的鑄造企業開展自行監測的主要污染因子及最低監測頻次,其中沖天爐排放口的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鉛基及鉛青銅合金鑄造熔煉(化)工序排放口的顆粒物應實施自動監測。金屬鑄造行業自行監測指南出臺實施后,排污單位還應據此執行。
問
非正常情況主要有哪些情形?
答:
本標準所指的非正常情況包括生產設施非正常工況(如設施啟停機、設備故障、設備檢修等)及污染防治(控制)設施非正常狀況(如故障等引起的達不到應有治理效果或同步運轉率)。
問
排污單位合規判定主要指哪些內容?
答:
排污單位合規包括排污單位許可事項、環境管理要求符合排污許可證規定。許可事項合規是指排污單位排污口位置和數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排放污染物項目、排放限值符合排污許可證規定。其中,排放限值合規對于重點管理企業是指排污單位污染物實際排放濃度和排放量滿足許可排放限值要求;對于簡化管理企業是指排污單位污染物實際排放濃度滿足許可排放限值要求。環境管理要求合規是指排污單位按排污許可證規定落實自行監測、臺賬記錄、執行報告、信息公開等環境管理要求。
問
金屬鑄造排污單位主要排放口未采用自動監測,請問污染物濃度達標如何判定?
答:
金屬鑄造排污單位主要排放口應依法安裝運行自動監測設。對于應當采用自動監測的排放口或污染物種類而未采用的以及自動監測設備不符合規定的,即認為不合規。
生態環境部發布《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2020版》
涂料、油墨、顏料及類似產品制造業
排污許可申請與核發十五問
涂料、油墨、顏料及類似產品制造業包括涂料制造、油墨及類似產品制造、工業顏料制造、工藝美術顏料制造、染料制造(含有機顏料制造、染顏料中間體制造)、密封用填料及類似品制造涂料制造,根據該行業具有產品類型多、排污單位規模差異大、特征污染物差異大等特點,涂料制造和油墨及類似產品制造聚焦到揮發性有機物的控制,工業顏料制造重點關注煅燒單元廢氣排放以及涉及重金屬的廢水排放環節,染料制造重點關注反應單元的廢水和廢氣排放,明確了許可排放濃度限值、實際排放量核算、合規判定方法以及自行監測、環境管理臺賬與排污許可證執行報告等環境管理要求,細化了廢水去向的填報要求以及廢水、廢氣、工業固體廢物污染防治的運行管理要求,規范實施后,將對提升涂料、油墨、顏料及類似產品制造業污染防治水平、推進行業排污許可證核發具有重要意義。為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 涂料、油墨、顏料及類似產品制造業》(HJ1116-2020),相關技術專家對該標準進行了詳細解讀。
問
本標準適用范圍是什么?
答:
本標準適用于指導涂料、油墨、顏料及類似產品制造(C2641涂料制造、C2642油墨及類似產品制造、C2643工業顏料制造、C2644工藝美術顏料制造、C2645染料制造、C2646密封用填料及類似品制造)排污單位在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填報相關申請信息,適用于指導核發機關審核確定排污單位排污許可證許可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涂料、油墨、顏料及類似產品制造業排污單位排放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排污許可管理。
問
涂料、油墨、顏料及類似產品制造排污單位不適用本標準的情況有哪些?
答:
涂料、油墨、顏料及類似產品制造業排污單位中,執行《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3223)的生產設施或排放口,適用《火電行業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執行《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3271)的生產設施或排放口,適用于《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 鍋爐》(HJ 953);執行《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的生產設施或排放口,適用于《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 石化工業》(HJ 853);工業顏料中執行《無機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1573)的氧化鋅等生產設施或排放口,適用于《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 無機化學工業》(HJ 1035);執行《石油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1571)的染顏料中間體的生產設施或排放口,適用于《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 石化工業》(HJ 853)。本標準未做出規定但排放工業廢水、廢氣或者國家規定的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涂料、油墨、顏料及類似產品制造業排污單位的其他產污設施和排放口,參照《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 總則》(HJ 942)要求執行。
問
重點/簡化管理排污單位如何確定?
答:
根據《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確定排污單位管理類別。其中,重點管理排污單位是指納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重點管理的排污單位;簡化管理排污單位是指納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簡化管理的排污單位。
問
排污單位填報圖件有哪些要求?
答:
排污單位填報圖件應包括生產工藝流程圖(包括全廠及各生產單元)、廠區平面布置圖、雨水和污水管網平面布置圖。其中,生產工藝流程圖應至少包括主要生產設施(設備)、生產工藝流程和產排污節點等內容。廠區平面布置圖應至少包括主體設施、公輔設施、廢氣處理設施、廢水處理設施、污水處理設施、危險廢物貯存倉庫等,并注明廢氣排放口和無組織排放的生產單元。雨水和污水管網布置圖應包括廠區雨水和污水集輸管線走向、排放口位置及排放去向等內容。
問
排污單位主要排放口和一般排放口如何界定?實施的排污許可管理要求主要差別是什么?
答:
按照排污許可管理要求,排污單位有組織廢氣和廢水排放口分為主要排放口和一般排放口,對于主要排放口設置許可排放濃度限值和排放量“雙管控”要求,對于一般排放口僅設置許可排放濃度限值要求。
對于涂料、油墨、顏料及類似產品制造排污單位的廢氣排放口,除表1(技術規范中表8)中重點排污單位的主要排放口外,其他排放口都是一般排放口。
對于涂料、油墨、顏料及類似產品制造排污單位的廢水排放口,重點排污單位的主要排放口如表2(技術規范中表12)。
問
廢水、廢氣排放管控的污染因子以及許可內容是什么?
答:
涂料、油墨、顏料及類似產品制造排污單位的廢氣污染物項目應依據GB 9078、GB 14554、GB 16297、GB 31572、GB 37822、GB 37824 等適用標準確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有更嚴格要求的,按照地方排放標準確定。
涂料制造排污單位廢水污染物種類依據GB 8978、GB 31572確定;油墨及類似產品制造排污單位廢水污染物種類依據GB 8978、GB 25463、GB 31572確定;工業顏料制造、工藝美術顏料制造排污單位廢水污染物種類依據GB8978、GB 31573確定;染料制造排污單位廢水污染物種類依據GB8978、GB 31571確定。地方有更嚴格排放標準要求的,按照地方排放標準確定。
問
廢氣主要排放口排放的哪些因子需要設置許可排放量,許可排放量確定原則?
答:
重點管理排污單位廢氣主要排放口針對揮發性有機物、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鉛及其化合物、鉻及其化合物等設置許可排放量,具體產品和工藝的許可排放量因子參照規范中要求;許可排放量包括年許可排放量和特殊時段許可排放量,排污單位許可排放量為各有組織主要排放口年許可排放量之和。許可排放量的確定原則是基于許可排放濃度、單位產品基準排氣量和產能確定。
問
廢水主要排放口排放的哪些因子需要設置許可排放量,許可排放量確定原則?
答:
重點管理排污單位廢水總排放口納入主要排放口的應該申請化學需氧量和氨氮的年許可排放量,車間或者生產設施排放口應該申請六價鉻、總鉻、總鉛的年許可排放量。具體產品和工藝的許可排放量因子參照規范中要求。
對于位于國家正式發布的文件中規定的總磷和總氮總量控制區域內的排污應申請總磷、總氮年許可排放量。
許可排放量的確定原則是基于許可排放濃度、單位產品基準排氣量和產能確定。
問
未采用本標準推薦的污染防治可行技術,是否影響發證?
答:
采用本標準所列廢水或廢氣可行技術且污染物排放設計出口濃度滿足許可排放濃度限值要求的,原則上認為具備符合規定的污染防治設施或污染物處理能力。
對于未采用本標準所列污染防治推薦可行技術的,排污單位應當在申請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如已有污染物排放監測數據;對于國內外首次采用的污染防治技術,還應當提供中試數據等說明材料),證明材料應該具有時效性,證明可達到與污染防治可行技術相當的處理能力。
問
重點管理單位自行監測要求中,廢氣和廢水監測因子有哪些?
答:
重點排污單位應當開展自行監測的污染源包括有組織廢氣、無組織廢氣、生產廢水、生活污水等污染源;自行監測的要求需要滿足相應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要求。指南未發布的,按照相適用標準,結合本技術規范要求執行。自行監測的廢氣污染物項目主要包括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氣、氯化氫、硫酸霧、鉻及其化合物、鉛及其化合物、揮發性有機物、臭氣濃度及其他相關特征污染物; 廢水監測因子包括總鉻、總鉛、總鎘、總砷、pH值、化學需氧量、氨氮、總氮、總磷、石油類等。自動監測針對重點排污單位廢水總排放口的pH值、化學需氧量、氨氮和流量。
問
重點排污單位實際排放量核算包括哪些內容,核算方法有哪些?
答:
涂料、油墨、顏料及類似產品制造重點排污單位應核算廢氣污染物有組織實際排放量和廢水污染物實際排放量,核算方法包括實測法、產污系數法等,具體見技術規范4.6。
問
在什么情形下采用“產污系數法”核算污染物實際排放量?
答:
排污單位應核算廢氣污染物有組織實際排放量和廢水污染物實際排放量,核算方法包括實測法、產污系數法等。排污許可證要求應采用自動監測的污染物項目,根據符合監測規范的有效自動監測數據采用實測法核算實際排放量。對于排污許可證未要求采用自動監測的污染物項目,按照優先順序依次選取自動監測數據、執法和手工監測數據核算實際排放量。監測數據應符合國家環境監測相關標準技術規范要求。對于排污許可證中載明要求應當采用自動監測的排放口或污染因子而未采用的,采用產污系數法核算污染物排放量,且均按直接排放進行核算。
問
合規判定包括哪些內容?
答:
合規是指排污單位許可事項和環境管理要求符合排污許可證管理規定。許可事項合規是指排污單位排放口位置和數量、排放去向、排放污染物種類、排放限值符合許可證規定。其中,排放限值合規是指排污單位污染物實際排放濃度滿足許可排放限值要求;環境管理要求合規是指排污單位按許可證規定落實自行監測、臺賬記錄、執行報告、信息公開等環境管理要求。
問
廢水/廢氣主要排放口排放量合規的判定方法?
答:
廢水/廢氣主要排放口污染物年實際排放量不超過相應污染物的年許可排放量,即視為合規。
問
重點管理單位臺賬要求記錄哪些內容?
答:
涂料、油墨、顏料及類似產品制造重點排污單位臺賬應包括基本信息、生產設施運行管理信息、污染防治設施運行管理信息、污染防治設施非正常情況記錄信息、監測記錄信息及其他環境管理信息等。參照標準中的資料性附錄B。
生態環境部發布《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2020版》
鐵合金、電解錳工業
排污許可申請與核發十五問
鐵合金、電解錳工業涉及產品眾多,生產工藝多樣,其中鐵合金生產以火法冶煉為主,主要是原料處理、冶煉、澆鑄等生產過程中煙(粉)塵排放;電解錳生產以濕法冶煉為主,主要是廢水排放問題。結合上述行業特點,該技術規范分為鐵合金和電解錳兩部分,目前上述行業排污單位均納入排污許可重點管理類別。本技術規范規定了鐵合金排污單位的冶煉工序的廢氣排放口為主要排放口以及電解錳排污單位的含鉻廢水和廢水總排放口為主要排放口,對廢氣主要排放口許可顆粒物排放量,對廢水主要排放口許可總鉻、COD和氨氮排放量。同時將無組織排放納入本技術規范管控,地方政府也根據本區域環境質量改善需求可對焙燒煙氣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許可排放量。因此,本技術規范的實施,將對提升鐵合金和電解錳行業環境管理水平、推進行業排污許可證核發具有重要意義。
為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 鐵合金、電解錳工業》(HJ1117-2020),相關技術專家對該標準進行了詳細解讀。
問
本標準適用范圍是什么?
答:
本標準分為鐵合金排污單位和電解錳排污單位兩部分,分別適用于指導和規范鐵合金排污單位(采用電爐法、高爐法、轉爐法、爐外法(金屬熱法)等生產鐵合金)和電解錳排污單位(采用電解法生產金屬錳),在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申報系統中填報相關申請信息;適用于指導核發機關審核確定鐵合金和電解錳排污單位排污許可證許可要求。其中鐵合金排污單位中,執行《鋼鐵燒結、球團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8662)的燒結機、球團焙燒等生產設施和排放口,適用《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鋼鐵工業》(HJ 846)。
問
鐵合金、電解錳排污單位排污許可重點管理、簡化管理的劃分?
答:
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9年版)》規定,確定將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 4754-2017)定義范圍內鐵合金冶煉實施重點管理。目前所有鐵合金、電解錳工業排污單位排污許可管理均為重點管理。為滿足后續名錄調整,本標準中增加了鐵合金和電解錳簡化管理排污單位內容。簡化管理排污單位不設置主要排放口,不許可排放量,進一步減少自行監測頻次,簡化環境管理臺賬和執行報告內容。
問
鐵合金排污單位主要排放口如何識別?實施的排污許可管理要求主要差別是什么?
答:
鐵合金排污單位主要廢氣排放口包括電爐法冶煉原料系統焙燒煙氣排放口、半封閉式礦熱爐廢氣排放口(生產硅鐵除外)、高爐法冶煉高爐礦槽廢氣排放口、高爐法冶煉高爐出鐵場廢氣排放口、轉爐法冶煉轉爐煙氣排放口;除主要排放口之外的均為一般排放口。廢水排放口均為一般排放口。
廢氣主要排放口許可污染物排放濃度和排放量;廢氣一般排放口僅許可污染物排放濃度,原則上不許可排放量;廢氣無組織排放按措施管控。廢水排放口不許可排放量,僅許可污染物排放濃度。地方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有許可要求的,從其規定。
問
電解錳排污單位主要排放口主要排放口如何識別?實施的排污許可管理要求主要差別是什么?
答:
電解錳排污單位廢氣排放口均為一般排放口。廢水主要排放口包括全廠綜合廢水排放口和車間或生產設施含鉻廢水排放口;其他廢水排放口為一般排放口。
廢氣排放口僅許可污染物排放濃度,無組織排放按措施管控。廢水主要排放口許可污染物排放濃度和排放量,廢水一般排放口僅許可污染物排放濃度,原則上不許可排放量。地方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有許可要求的,從其規定。
問
鐵合金排污單位廢氣、廢水污染控制項目按照哪個排放標準來確定?
答:
在鐵合金排污單位中,電爐法冶煉大氣污染物按照《鐵合金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8666)確定,其中燒結機(球團)大氣污染物按照《燒結、球團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8662)確定;高爐法冶煉大氣污染物按照GB 28662、《煉鐵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8663)確定;轉爐法冶煉的大氣污染物按照《煉鋼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8664)確定;爐外法(金屬熱法)冶煉的大氣污染物按照《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9078)確定;其他污染源大氣污染物按照GB 28666確定。
高爐法冶煉的廢水污染物按照《鋼鐵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3456)確定,其他冶煉法的廢水污染物項目依據GB 28666確定。
問
鐵合金排污單位許可排放限值包括哪些?許可排放量包括哪些?
答:
鐵合金排污單位許可排放限值包括許可排放濃度限值、許可排放量限值和無組織管控措施,許可排放量包括年許可排放量和特殊時段許可排放量。
鐵合金排污單位廢氣主要排放口許可顆粒物排放量。地方政府根據本區域環境質量改善需求可對焙燒煙氣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許可排放量。
問
電解錳排污單位許可排放限值包括哪些?許可排放量包括哪些?
答:
電解錳排污單位許可排放限值包括許可排放濃度限值、許可排放量限值和無組織管控措施。
廢氣許可排放濃度時,應依據《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 16297)、《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4554確定。廢水許可排放濃度時,應依據《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 8978)確定。有地方排放標準要求的,按照地方排放標準確定。
車間或生產設施含鉻廢水排放口許可總鉻和六價鉻年許可排放量,全廠綜合廢水排放口許可化學需氧量、氨氮年許可排放量。單獨排入城鎮集中污水處理設施的生活污水無需申請許可排放量。
問
鐵合金、電解錳排污單位許可排放量如何確定?
答:
按照技術規范規定的許可排放量核算方法和依法分解落實到排污單位的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從嚴確定許可排放量。2015年1月1日及以后取得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意見的排污單位,許可排放量還應同時滿足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意見確定的要求。
問
鐵合金排污單位無組織控制措施包括哪些?
答:
鐵合金排污單位廢氣無組織產污環節包括供卸料、原料處理、冶煉、澆鑄、成品處理等工序排放的顆粒物。因鐵合金排污單位中大部分企業規模較小且無組織排放量大,需按照無組織措施管控。本標準對無組織廢氣采取區別管控方式,分為重點區域和非重點區域來進行管控,重點區域范圍按照《國務院關于印發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的通知》中的要求執行。地方有更嚴格的無組織排放控制管理要求,從其規定。
鐵合金排污單位對物料存儲與運輸、冶煉、澆鑄和成品破碎環節規定了無組織控制要求,其中將生產硅鐵合金的礦熱爐也納入無組織管控。對于非重點區域生產硅鐵排污單位要求:冶煉車間外無可見煙塵外逸;礦熱爐煙氣可采用正壓回收系統收集顆粒物,并配備除塵設施;正壓除塵箱體四周及頂部封閉,并設置高清視頻監控設施與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聯網。對于重點區域生產硅鐵排污單位要求礦熱爐煙氣采用負壓回收系統收集顆粒物,并配備除塵設施。
問
鐵合金、電解錳排污單位應開展哪些項目的自動監測?
答:
重點管理鐵合金排污單位中廢氣主要排放口的顆粒物應安裝在線自動監測設備。此外,根據《關于加強京津冀高架源污染物自動監控有關問題的通知》(環辦環監函〔2016〕1488號)中的相關內容,京津冀地區及傳輸通道城市鐵合金排污單位排放煙囪超過45米的高架源應安裝污染源自動監控設備。鼓勵其他排放口及污染物采用自動監測設備監測,無法開展自動監測的,應采用手工監測。重點管理鐵合金排污單位中廢水的總排放口廢水排放量大于100t/d時應安裝在線自動監測設備。重點管理電解錳排污單位全廠綜合廢水排放口的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應安裝在線自動監測設備。鼓勵其他排放口及污染物采用自動監測設備監測,無法開展自動監測的,應采用手工監測。
問
鐵合金、電解錳排污單位環境管理臺賬記錄哪些內容?保管期限?
答:
重點管理鐵合金、電解錳工業排污單位臺賬記錄內容包括:排污單位基本信息、生產設施運行管理信息、污染防治設施運行管理信息、監測記錄信息及其他環境管理信息等,記錄頻次原則上每班次記錄1次,排污單位基本信息按年記錄,非正常工況按照工況記錄,臺賬記錄紙質和電子件保存年限原則上不低于3年。
問
鐵合金、電解錳排污單位提交哪些執行報告?
答:
重點管理鐵合金、電解錳排污單位應提交年度執行報告和季度執行報告。地方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根據環境管理要求,可要求排污單位提交月度執行報告,并在排污許可證中明確。
問
鐵合金、電解錳排污單位執行報告上報頻次如何規定?
答:
鐵合金、電解錳工業排污單位應至少每年上報一次排污許可證年度執行報告,各類執行報告均于下一周期首月15日前提交至排污許可證發證機關。
對于持證時間超過三個月的年度,報告周期為當年全年(自然年);對于持證時間不足三個月的年度,當年可不提交年度執行報告,排污許可證執行情況納入下一年度執行報告。
問
鐵合金、電解錳排污單位合規判定包括哪些內容?
答:
合規是指鐵合金、電解錳排污單位許可事項和環境管理要求符合排污許可證規定。許可事項合規是指鐵合金、電解錳排污單位排污口位置和數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排放污染物項目、排放限值符合許可證規定,其中,排放限值合規是指鐵合金、電解錳排污單位污染物實際排放濃度和排放量滿足許可排放限值要求。無組織排放合規以現場檢查本標準無組織控制要求情況為主,必要時輔以現場監測方式判定排污單位無組織排放合規性。環境管理要求合規是指鐵合金、電解錳排污單位按許可證規定落實自行監測、臺賬記錄、執行報告、信息公開等環境管理要求。
問
鐵合金、電解錳排污單位廢氣、廢水排放濃度合規判定方法有哪些?
答:
鐵合金、電解錳排污單位廢氣、廢水排放濃度合規判定方法包括執法監測和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排污單位自行監測包括自動監測和手工監測。
生態環境部發布《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2020版》
儲油庫、加油站
排污許可申請與核發十五問儲油庫、加油站行業都不是生產性行業。儲油庫排污單位污染物的排放主要以儲存、裝卸過程和動靜密封點泄漏的揮發性有機物為主;加油站排污單位污染物的排放主要為汽油加油、儲油過程排放的揮發性有機物為主。圍繞著重點管控揮發性有機物的核心,標準規定了儲油庫、加油站排污單位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的基本情況填報要求、許可排放限值確定、實際排放量核算和合規判定的方法,以及自行監測、環境管理臺賬和排污許可證執行報告等環境管理要求。本技術規范發布實施后,對提高行業大氣污染物管控防治水平、推進行業排污許可證核發具有重要意義。為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 儲油庫、加油站》(HJ1118-2020),相關技術專家對該標準進行了詳細解讀。
問
本標準適用范圍是什么?
答:
本標準適用于儲油庫(包括碼頭配套的儲油庫區)、加油站排污單位排放水污染物、大氣污染物的排污許可管理。儲存液體有機化學品的排污單位排放水污染物、大氣污染物的排污許可管理可參照執行。儲油庫、加油站排污單位中執行《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3271)的生產設施和排放口適用于《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鍋爐》(HJ 953)。
問
排污單位如何選擇行業類別?
答:
在填報選擇行業類別時,儲油庫(包括碼頭配套的儲油庫區)排污單位選擇GB/T 4754-2017中G 5941油氣倉儲,加油站排污單位選擇GB/T 4754-2017中 F 5265機動車燃油銷售。
問
如何確定企業是重點管理、簡化管理還是登記管理?
答:
依據目前現行有效的《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9年版)》,分類管理情況如下:
(1)儲油庫排污單位。總容量10萬立方米及以上的油庫(含油品碼頭后方配套油庫,不含儲備油庫)為重點管理,總容量1萬立方米及以上10萬立方米及以下的油庫(含油品碼頭后方配套油庫,不含儲備油庫)為簡化管理,其他油庫為登記管理。
(2)加油站排污單位。位于城市建成區的加油站為簡化管理,其他加油站為登記管理。
考慮到將來名錄的調整,本標準在監測頻次和執行報告頻次兩個方面體現了對重點管理加油站排污單位的要求。
問
標準中羅列的生產設施都需要設置排氣筒嗎?
答:
排污單位應按實際情況進行排污許可證申報。如涉及標準運行管理要求或地方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明確要求整改的,應在整改要求中明確。
問
排污單位主要排放口和一般排放口的排污許可管理要求的主要區別是什么?
答:
排污單位有組織廢氣和廢水排放口分為主要排放口和一般排放口,對于主要排放口設置許可排放濃度(速率)和許可排放量“雙管控”要求,對于一般排放口僅設置許可排放濃度(速率)要求。
問
許可排放限值的確定原則?
答:
許可排放濃度根據國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確定。許可排放量依據本標準規定的許可排放量核算方法和依法分解落實到排污單位的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從嚴確定。2015年1月1日(含)以后取得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意見的排污單位,許可排放量還應同時滿足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及審批意見確定的要求,即“三者取嚴”。
問
排污單位填報圖件有哪些要求?
答:
(1)儲油庫排污單位應給出廠區平面布置圖、全廠雨水和污水管線走向圖和生產工藝總流程圖。廠區平面布置圖應標明主要生產單元及生產設施名稱、位置、有組織廢氣排放源、廢水排放口、雨水排放口位置;全廠雨水和污水管線走向圖應分別給出廠區雨水、污水集輸管線走向及排放去向;生產工藝總流程圖應標明主要生產設施等。
(2)加油站排污單位應給出廠區平面布置圖,圖中應標明主要生產設施名稱、位置、有組織廢氣排放口位置。
問
排污單位的廢氣排放管控的污染因子許可排放濃度按照什么標準確定?
答:
(1)儲油庫排污單位:汽油油氣回收設施排放的揮發性有機物許可排放濃度或處理效率按照GB 20950確定;其他物料油氣回收設施排放的揮發性有機物許可排放濃度或處理效率按照GB 37822確定。污水處理設施的有機廢氣收集處理裝置排放的揮發性有機物許可排放濃度或處理效率按照GB 37822確定。
汽油油氣密閉收集系統任何泄漏點排放的油氣體積分數濃度和底部裝油結束并斷開快接頭時汽油泄漏量按照GB 20950確定。企業邊界無組織排放揮發性有機物、硫化氫許可排放濃度分別按照GB 16297和GB 14554確定。(2)加油站排污單位:汽油油氣處理裝置排放的揮發性有機物許可排放濃度按照GB 20952確定;加油槍氣液比,油氣回收系統的液阻、密閉性壓力限值要求按照GB 20952確定;企業邊界無組織排放揮發性有機物許可排放濃度按照GB 16297確定。
問
排污單位的廢水排放管控的污染因子許可排放濃度按照什么標準確定?
答:
(1)儲油庫排污單位:水污染物許可排放濃度按照 GB 8978確定,許可排放濃度為日均濃度(pH 值為任何一次監測值)。地方有更嚴格的排放標準要求的,按照地方排放標準從嚴確定。單獨排入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生活污水僅說明去向。
(2)加油站排污單位:單獨排入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生活污水說明去向即可,無需許可污染因子排放限值。
問
排污單位廢氣主要排放口中的哪些污染因子需要設置許可排放量?
答:
(1)儲油庫排污單位:應明確有組織主要排放口和揮發性有機液體常壓儲罐無組織排放的揮發性有機物年許可排放量。
(2)加油站排污單位:本標準對加油站排污單位廢氣的許可排放量不做要求。
問
儲油庫排污單位如沒有詳細完整的儲罐信息能否計算許可排放量?
答:
如果排污單位未填報相關參數信息,平臺選取默認值計算許可排放量。
問
排污單位廢水排放管控污染因子需要許可排放量嗎?
答:
本標準對儲油庫、加油站排污單位廢水的許可排放量不做要求。
問
加油站排污單位必須安裝油氣處理裝置嗎?
答:
汽油加油站卸油、儲油、加油過程油氣排放控制應符合GB 20952要求。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有更嚴要求的,從其規定。
問
自行監測要求中,自行監測因子如何確定?
答:
本標準列出了應開展自行監測的主要污染因子的最低監測頻次,其他監測因子按照HJ819以及相關污染物排放標準和污染控制標準要求進行填報,待相關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發布后,自行監測方案的制定從其規定。
問
排污單位可以繼續采用自己原有的環境管理臺賬嗎?
答:
本標準所列環境管理臺賬記錄參考表為排污單位建立完善的環境管理臺賬制度提供參考,排污單位可以繼續采用自己原有的環境管理臺賬格式,但應滿足本標準對污染治理設施運行管理信息、監測記錄信息和其他環境管理信息等內容的記錄要求。
生態環境部發布《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2020版》
石墨及其他非金屬礦物制品制造
排污許可申請與核發十五問
石墨及其他非金屬礦物制品制造涉及的行業類型較多,主要包括:石墨、碳素制品,碳纖維,多晶硅棒,單晶硅棒,瀝青混合料等生產排污單位。石墨及其他非金屬礦物制品制造污染物主要來自于廢氣排放,廢氣污染物主要有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瀝青煙、苯并[a]芘、氟化物、氯化氫等。本技術規范按照生產工序對石墨及其他非金屬礦物制品制造企業產排污點、污染因子進行了全面梳理,按照重點管理和簡化管理排污單位分別規定了廢氣和廢水污染物的許可限值要求,明確了廢氣、廢水、固體廢物污染防治等運行管理要求,以及企業自行監測、環境管理臺賬和排污許可證執行報告等環境管理要求。本技術規范的發布實施,將對提升行業污染防治水平、規范行業排污許可證核發等具有重要意義。為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 石墨及其他非金屬礦物制品制造》(HJ1119-2020),相關技術專家對該標準進行了詳細解讀。
問
規范適用于什么范圍?
答:
規范適用于石墨及其他非金屬礦物制品制造排污單位排放的大氣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排污許可管理。石墨及其他非金屬礦物制品制造排污單位中,執行《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3223)的生產設施和排放口,適用于《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 火電》;執行《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3271)的生產設施和排放口,適用于《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 鍋爐》(HJ 953)。
問
重點管理和簡化管理排污單位是如何確定的?
答:
石墨及其他非金屬礦物制品制造排污單位的排污許可管理類別依據《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9年版)》確定。重點管理管理排污單位主要包括:石墨、碳素制品生產排污單位,碳纖維生產排污單位,多晶硅棒生產排污單位等。簡化管理管理排污單位主要包括:單晶硅棒生產排污單位,瀝青混合料生產排污單位等。
問
規范執行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標準有哪些?
答:
廢氣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 16297)、《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9078)、《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4554)和《鋁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5465),廢水執行《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 8978)和《鋁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5465)。
問
廢氣的主要排放口和一般排放口?
答:
石墨、碳素制品生產排污單位的煅燒爐(窯)和焙燒爐(窯)的煙氣排放口納入主要排放口管理,許可污染物排放濃度和排放量。碳纖維生產排污單位的廢氣焚燒系統排放口納入主要排放口管理,僅許可污染物排放濃度。多晶硅棒生產排污單位的酸性廢氣處理系統排放口納入主要排放口管理,僅許可污染物排放濃度。其他廢氣排放口按一般排放口管理,僅許可污染物排放濃度。
問
廢水的主要排放口和一般排放口?
答:
石墨及其他非金屬礦物制品制造排污單位的廢水排放口均為一般排放口,僅許可污染物排放濃度。對于單獨排入公共污水處理設施的生活污水僅說明排放去向即可。
問
主要排放口排放的哪些因子需要許可排放量?
答:
針對國家主要廢氣控制因子的煙塵(顆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設置許可排放量,排污單位許可排放量為各有組織主要排放口年許可排放量之和。排污單位承諾的排放量嚴于本標準要求的,在排污許可證中載明。
問
主要排放口許可排放量確定原則?
答:
依據本標準規定的許可排放量核算方法和依法分解落實到排污單位的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從嚴確定許可排放量。2015年1月1日(含)以后取得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意見的排污單位,許可排放量還應同時滿足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及審批意見確定的要求,即“三者取嚴”。本標準給出了許可排放量核算方法,主要根據工序(爐窯)年產品產量、排污績效系數計算廢氣主要排放口的煙塵(顆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年許可排放量。
問
未采用本標準推薦的污染防治可行技術,是否影響發證?
答:
對于未采用本標準推薦的污染防治可行技術的排污單位,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如已有污染物排放監測數據;對于國內外首次采用的污染防治技術,還應當提供中試數據等說明材料),能夠證明可達到與污染防治可行技術相當的處理能力的,不影響發證。
問
石墨、碳素制品生產排污單位廢氣無組織排放控制要求有哪些?
答:
石墨、碳素制品生產排污單位應滿足以下無組織排放控制要求:(1)應加強除塵設備巡檢,消除設備隱患,保證正常運行。布袋除塵器應安裝差壓計,及時更換布袋除塵器濾袋,保證濾袋完整無破損。電除塵器應定期檢修維護極板、極絲、振打清灰裝置。(2)固體瀝青熔化裝置、液體瀝青儲槽(罐)等產生瀝青煙的位置均應設置煙氣收集裝置;高溫糊料輸送設備均應采取密閉措施并設置局部煙氣收集裝置,設備無法密閉的,應置于密閉空間內,并對密閉空間設置排風收集裝置;瀝青煙氣的收集處理裝置的管道應設置有效的防止堵塞的措施,如加熱、伴熱等;瀝青煙收集處理裝置宜優先選用不產生液態焦油等二次污染的凈化工藝;瀝青煙收集處理裝置的凈化、處理效率應滿足排放標準的要求。(3)煅燒爐(窯)、焙燒爐(窯)等爐窯煙氣處理系統不應設置煙氣旁通通道;爐窯開口位置均應為負壓狀態,防止氣態污染物外泄;主要排放口除塵、排煙風機應安裝計時器。(4)環保設施應與其對應的生產工藝設備同步運轉,保證在生產工藝設備運行波動情況下仍能正常運轉,實現達標排放。
問
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方案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答:
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污染源和污染物應包括排放標準、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及其審批意見和其他環境管理要求中涉及的各項廢氣、廢水污染源和污染物。排污單位應當開展自行監測的污染源包括有組織廢氣、無組織廢氣、廢水等全部污染源,污染源的監測點位、主要監測指標、最低監測頻次按本規范要求執行。
問
實行簡化管理的排污單位環境管理臺賬需要記錄哪些內容?
答:
實行簡化管理的排污單位環境管理臺賬內容可適當簡化,至少記錄污染治理設施運行管理信息和監測記錄信息,記錄頻次可適當降低。
問
排污單位應提交哪些執行報告?
答:
實施重點管理的排污單位應提交年度執行報告和季度執行報告,實施簡化管理的排污單位應提交年度執行報告。地方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根據環境管理需求,可要求排污單位提交季度或月度執行報告,并在排污許可證中明確。
問
在什么情形下采用“產污系數法”核算污染物實際排放量?
答:
對于排污許可證中要求采用自動監測的排放口或污染物而未采用的,采用產污系數法核算實際排放量;自動監測季度數據有效捕集率不到75%的,自動監測數據不能作為核算實際排放量的依據,實際排放量按照“要求采用自動監測的排放口或污染物項目而未采用”的相關規定進行核算;排污單位自動監測數據缺失或數據異常等情況是排污單位責任的,采用“產污系數法”核算污染物實際排放量。
問
排污單位廢水和廢氣污染物排放濃度達標應符合什么條件?
答:
排污單位廢水污染物的排放濃度達標是指任一有效日均值(除pH值外)均滿足許可排放濃度要求,廢氣污染物排放濃度達標是指“任一小時濃度均值均滿足許可排放濃度要求”。
問
排污單位合規判定包括哪些內容?
答:
合規是指排污單位許可事項和環境管理要求符合排污許可證規定。許可事項合規是指排污單位排放口位置和數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排放污染物項目、排放限值符合排污許可證規定,其中排放限值合規是指排污單位污染物實際排放濃度(速率)和排放量滿足許可排放限值要求。環境管理要求合規是指排污單位按排污許可證規定落實自行監測、臺賬記錄、執行報告、信息公開等環境管理要求。排污單位可通過環境管理臺賬記錄、按時提交執行報告和開展自行監測、信息公開,自證其依證排污,滿足排污許可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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