鞏義市仁源水處理材料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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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品質立體網狀填料廠家工程建設強制性國家規范《工業純水系統通用規范(征求意見稿)》
高品質立體網狀填料生產廠家工程建設強制性國家規范《工業純水系統通用規范(征求意見稿)》工程建設強制性國家規范《工業純水系統通用規范(征求意見稿)》。6月4日,住建部辦公廳就《工業純水系統通用規范(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本規范是工業純水系統規劃建設和運行管理等過程技術和管理的基本要求。當工業純水系統采用的技術措施與本規范規定不一致或本規范無相關要求且無相應標準時,必須采取合規性判定。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工程建設強制性國家
規范《工業純水系統通用規范(征求意見稿)》
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標準定額司《關于抓緊開展國家工程建設規范制訂工作的函》(建司局函標〔2020〕46號),我部組織信息產業電子第十一設計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等單位起草了工程建設強制性國家規范《工業純水系統通用規范(征求意見稿)》(見附件)。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有關單位和公眾可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反饋意見:
1、電子郵箱:xiaojg@edri.cn。2、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華區雙林路251號;郵編:610021。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1年7月4日。
附件:《工業純水系統通用規范(征求意見稿)》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2021年6月4日
工程建設強制性國家標準
《工業純水系統通用規范》
(征求意見稿)
1 總 則
1.0.1 為在工業純水系統的工程建設中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保障工程建設質量、節能減排、保護環境,有效發揮系統的功能和性能,強化政府監管,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范。
1.0.2 工業純水系統的設計、施工、驗收、運行維護和拆除必須遵守本規范。
1.0.3 本規范是工業純水系統規劃建設和運行管理等過程技術和管理的基本要求。當工業純水系統采用的技術措施與本規范規定不一致或本規范無相關要求且無相應標準時,必須采取合規性判定。
1.0.4 工業純水系統的建設和運行維護除滿足本規范的要求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的規范規定。
2 基本規定
2.0.1 工業純水系統的工藝選擇應根據系統供水量、純水水質要求、原水類型、水質特點、廠址條件及環保要求等因素,經技術經濟比較后確定。
2.0.2工業純水系統所采用的設備、管道、閥門、材料等產品的品種、規格、性能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規定和設計要求,嚴禁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禁用的產品。
2.0.3 工業純水系統應根據工業生產的需求連續供給純水,滿足工業生產對純水水質、水量、水壓的需求。
2.0.4 工業純水系統有關生產安全、環境保護和節水的設施,應與純水系統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
2.0.5 工業純水管道嚴禁與生活飲用水管道直接連接。
2.0.6 工業純水系統應采用節水、節能、節地、節材型水處理工藝和設備,提高水的重復利用率,減少廢水和污染物排放量。
2.0.7 工業純水系統應妥善處置純水制備過程中產生的噪聲、廢水、廢氣及固體廢棄物。
2.0.8 工業純水系統應根據其儲存和輸送介質的化學性質及環境條件,確定構筑物、設備和管道相應的防腐、防滲、防漏措施。
2.0.9 工業純水系統中屬于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國家特種設備管理范圍的設施,其運行管理應符合國家相關特種設備監察管理的要求。
3 設 計
3.1 純水工藝
3.1.1 工業純水系統設計前應取得全部可利用水源的水量、水質等資料,以有代表性的水質分析資料作為設計依據。
3.1.2 工業純水系統設計時,應根據項目所在地的資源條件,結合主體工程的特點和要求,統一規劃節能節水措施,實現資源的分級使用和分質回收,發揮資源的綜合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3.1.3 工業純水系統應根據最終產水水質要求,確定各處理單元的處理目標。
3.1.4 工業純水系統制水設備的產水量應根據供水量加設備的自用水量確定。
3.1.5 工業純水系統所產生的廢水應根據水質特性分類收集處理。
3.2 純水站房
3.2.1 純水站房的位置應符合廠區總平面布置的要求。
3.2.2 獨立設置的工業純水站房火災危險性應為戊類。
3.2.3 工業純水站房應滿足設備安裝、運行、維護和檢修的要求。
3.2.4 工業純水站房應具備可靠的排水設施。
3.2.5 在使用有毒有害化學藥劑的場所必須設置緊急淋浴洗眼器等安全防護設施。
3.2.6 設置在人行通道、配電盤及控制盤等電器設備上方的腐蝕性介質、有害介質管道應有泄漏防護措施。
3.2.7 純水站房內設備吊裝平臺、高位平臺,以及水池、罐頂和坑洞邊緣距相鄰樓板或地面高度1.2米及以上時,其周圍的開敞邊緣應設置防護欄桿。
3.2.8 工業純水站房的安全出入口及消防疏散通道應設置應急疏散照明。
3.3 管道系統
3.3.1 工業純水系統中管道、閥門及附件應選用滿足水質、水壓、水溫和水力特性的質量合格產品,管材及管件的工作壓力不得大于產品公稱壓力或標稱的允許工作壓力,閥門及附件的公稱壓力不得小于所服務管段的管道的公稱壓力。
3.3.2 管道必須穿過防火墻或防爆墻時,應采取確保防火墻或防爆墻的既有功能不受影響的措施。
3.3.3 工業純水系統設備及管道應根據其儲存或傳輸介質的性質及環境條件,確定構筑物、設備和管道應采取的相應防凍和防結露措施。
3.3.4 工業純水系統的加壓水泵泵組處應采取消除水錘危害的措施。
3.4 加藥系統
3.4.1 純水站化學藥劑裝卸區域應采取防止化學藥劑泄漏的技術措施,嚴禁化學藥劑進入室外雨污水管網的措施。
3.4.2 化學藥品應分類保存在通風、干燥、遠離熱源處,不同品種藥品應設有明顯標志。
3.4.3 獨立設置的加藥間室內必須設置通風設施,產生粉塵的房間應有除塵措施。
3.4.4 裝卸濃酸、堿液體應采用泵輸送或重力自流等方式。
3.4.5 寒冷與嚴寒地區室外的濃硫酸、濃堿液貯存設備及管道系統應有防止低溫凝固的措施。
3.4.6 鹽酸貯存罐及計量箱的排氣應引至酸霧吸收裝置,濃硫酸貯存罐排氣口應裝設除濕器。
3.5 電氣與控制
3.5.1 工業純水系統配置的電源和供電系統應滿足工業純水系統連續、安全運行的要求。
3.5.2 電氣及控制設備的工作環境應滿足其長期安全穩定運行和進行常規維護的要求。
3.5.3 工業純水系統處理設施應設置保障系統安全可靠運行的在線監測儀表和自動化控制系統。
3.5.4 存在或可能積聚毒性、爆炸性、腐蝕性氣體的場所,應設置連續的監測和報警裝置。
3.5.5 測量腐蝕性介質或黏性介質時,應選用具有防腐性能的儀表、隔離儀表或采用適當的隔離措施。
3.5.6 實驗室所用的計量分析儀器必須定期進行計量檢定,經檢定合格方可使用。計量分析儀器在日常使用過程中應定期進行校驗和維護。
3.5.7 自動化系統使用的在線儀表應按規定進行檢定和校準,并作好記錄。
4 施 工
4.1 一般規定
4.1.1 工業純水系統的施工單位應有健全的質量管理體系和工程質量檢驗制度,執行相關的施工技術標準并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
4.1.2 工業純水系統施工前應檢查作業環境符合安全要求,道路暢通,機具完好牢固,安全設施和防護用品齊全,經檢查符合要求后方可施工。
4.1.3 工業純水系統中影響到環境、安全的主要材料進場時應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并按規定程序進行進場驗收。
4.1.4工業純水系統中安裝的機械設備、零部件和主要材料必須符合工程設計和其產品標準的規定,并應有合格證明;機械設備安裝工程中采用的各種計量和檢測器具、儀器、儀表和特種設備必須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其精度等級應滿足被檢測項目的精度要求。
4.2 施工安裝
4.2.1 工業純水系統貯水構筑物施工完畢交付安裝前,必須進行滿水試驗。承壓構筑物滿水試驗合格后,尚應進行氣密性試驗。
4.2.2 水池、罐體內外部采用有毒有害防腐蝕涂料進行防腐蝕施工時,施工區域必須采用強制通風,且不得與其他可能產生火源的施工內容交叉施工,必須配備消防設施,保證消防通道暢通,并設專人進行安全監管。施工人員必須配備保證人身健康的保護措施。
4.2.3 采用有毒有害防腐涂料進行防腐施工前應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按照規定程序進行審批后向所有參與施工人員進行安全、質量、技術交底后實施。
4.2.4 工程實施中使用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化學品的運輸、儲存、使用必須遵守化學品產品安全技術說明書的技術要求。
4.2.5 防腐蝕施工完成后剩余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化學品必須按照依據國家法律法規編制的處理預案進行處理,嚴禁向未經許可的任何區域內傾倒、堆放、填埋或排放危險廢物。
4.2.6 設備搬運吊裝前,應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按照規定程序進行審批,同時對所有參與施工人員進行安全、質量、技術交底后實施。
4.2.7 罐體設備內部部件安裝施工進入前必須進行強制通風,并確保環境安全后人員方可進入施工。安裝過程中應有專人進行安全監督。
4.3 管道安裝
4.3.1 工程所用的管材、管道附件、構(配)件和主要原材料等產品進入施工現場時必須進行進場驗收并妥善保管。
4.3.2 承壓管路系統和設備應做壓力試驗,非承壓管道系統和設備應做灌水試驗。
4.3.3 管路系統壓力試驗應符合以下規定:
1管路輸送介質為液體時,壓力試驗應采用水為試驗介質,輸送純水的管路應采用與輸送介質同品質的水為壓力試驗介質;
2采用水為試驗介質時,各種材質的管道系統試驗壓力均為工作壓力的1.5倍,但不得小于0.6MPa;
3輸送氣體的管路,壓力試驗應采用壓縮空氣,且各種材質的管道系統試驗壓力均為工作壓力的1.15倍。
4.3.4 塑料管道禁止使用氣體進行壓力試驗。
4.3.5 管路吹掃口應設置在開闊地段并加固,吹掃時應設安全警戒區域,吹掃口處嚴禁站人,空氣吹掃壓力不得超過容器和管道的設計壓力。
4.4 電氣安裝
4.4.1 電脫鹽裝置的模塊的進出水管路和裝置本體,以及本體自帶配電盤柜、儀表盤柜必須可靠接地。
4.4.2 接地干線與接地裝置必須可靠連接。電氣裝置的接地必須單獨與接地母線或接地網連接,嚴禁在一條接地線中串接兩個及兩個以上需要接地的電氣裝置。
4.4.3 嚴禁利用金屬軟管、管道保溫層的金屬外皮或金屬網、低壓照明網絡的導線鉛皮以及電纜金屬護層作為接地線。
5 驗 收
5.1 一般規定
5.1.1 工業純水系統竣工后,應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1.2 工業純水系統按設計圖紙、合同約定和施工技術標準完成施工,純水系統試驗、調試、測試完成并符合要求時應進行竣工驗收。竣工驗收前應備好以下文件和資料:
1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
2工程使用的設備、管道閥門、儀表、構配件、電纜和各種材料的質量證明文件;
3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文件;
4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保修書。
5.1.3 工業純水系統通過竣工驗收后,其所在的建設項目在具備試生產條件下應進行綜合性能驗收。
5.2 施工驗收
5.2.1 壓力管道、壓力容器安裝工程應經監督檢驗單位監督檢驗,并應提供《壓力管道、壓力容器安裝安全質量監督檢驗報告》后進行系統驗收。
5.2.2 隱蔽工程應按照規定程序進行驗收,未進行隱蔽工程驗收前,不得進入下道工序施工。
5.2.3 所有隱蔽工程必須進行隱蔽驗收,并應完成驗收記錄和驗收簽證。
5.2.4 儀表工程在系統投用前應進行回路檢查和試驗。
5.3 系統調試和測試
5.3.1 工業純水系統調試和測試應由承包單位負責,建設單位、設計、監理和設備制造單位參與配合。
5.3.2 工業純水系統調試前應提供調試技術方案。
5.3.3 工業純水系統安裝完成后應進行系統調試,系統調試應符合下列要求:
1設備應進行單機試運轉及調試;
2系統應進行聯合試運轉及調試。
5.3.4 系統聯合試運轉及調試應在設備單機試運轉及調試合格后進行,并應符合下列要求:
1系統聯動試運轉過程中,設備及主要部件的聯動應符合設計要求,且動作應協調、正確、無異常現象;多臺設備并聯運行時,各單體設備的運行流量應達到均衡一致;
2設備的所有運轉操作應處于正常操作模式;
3系統聯合試運轉連續正常運行時間不應少于36小時。
5.3.5 系統試運轉正常后,應進行系統測試,系統測試周期不應少于72小時。在測試周期內,反洗、再生、清洗至少應有一次完整的操作并應符合設計要求。
5.4 系統驗收
5.4.1 系統驗收應由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監理、施工、設計、勘察等單位項目負責人進行。
5.4.2 綜合性能驗收時,純水系統正常運轉的周期不應少于72小時,純水系統與主要設備的出水水質、流量應符合設計文件和相關標準的要求。
5.4.3 質量檢驗使用的測量表計應經檢驗合格并在有效期內。
6 運行維護
6.0.1 工業純水系統的運行維護和管理應制定相應的操作規程并嚴格執行。
6.0.2 應建立工業純水系統的應急體系和應急管理,制定相應的安全生產、職業衛生、環境保護、自然災害等應急預案并應定期進行演練。
6.0.3 進行高處作業時,需配備相應的監護和安全防護的措施。
6.0.4 濃硫酸設備第一次儲酸前,必須將設備和系統內的積水排盡并吹干。儲酸后設備及容器周圍嚴禁火種。
6.0.5 設備在運行時,嚴禁對設備進行維修操作,維修操作時嚴禁帶電操作。
6.0.6 純水系統產生的危險廢棄物,應交由專業廢棄物處理單位進行處理。
7 棄用與拆除
7.0.1 拆除前應全面了解被拆除工程結構設計和涉及區域的地下設施分布情況,進行現場勘察,編制施工方案,制定應急預案,應確保周圍環境與土壤的安全。
7.0.2 設備和管道進行棄用拆除工程時,要遵守以下規定:
1 需要關閉或開啟的閥門進行標定鎖定;
2 拆除的管道要固定牢固后,才能切割拆除;切割過程中盡量避免使用氧氣乙炔明火切割;
3 如果拆除的是化學藥品管道,需要進行管道沖洗干凈后再進行拆除。
7.0.3 電力管線進行棄用和拆除工程時,要遵守以下規定:
1 需要斷電或開啟的開關進行標定鎖定;
2 需要拆除的電纜必須在電源切除,并且將裸露銅絲用絕緣膠布包裹好后,再進行拆除;
3 需要敷設或拆除電纜和原來系統的電纜如果共用一個橋架,應該將橋架內所有電纜的電源切除后進行施工;
4 新敷設的電纜必須在完成線路校核和絕緣測試后才能送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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